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薪资的权利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拖欠农民工薪资。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,实行劳动安全卫生流程,完成劳动任务。
在执法实践中,因为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,有的用人单位会通过拖欠、克扣等形式侵犯农民工的合法薪资权益。
譬如,有的用人单位在施工后只向农民工支付基本生活费,大多数薪资留待项目结果后再支付,或者年终结算时一次性支付;一些用人单位以代替农民工保管薪资为由,变相克扣农民工薪资,这类行为紧急损害了农民工权益。
为了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,本条第一款关于“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薪资的权利”,事实上确立了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薪资的两个原则;一是按时支付,二是足额支付。这两个原则是《条例)》各项规范设计的出发点,《条例》围绕保障农民工薪资按时足额支付展开,对农民工薪资支付形式和周期进行规范,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薪资行为的清偿、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进行明确。同时,第二款也规定了农民工的基本义务,即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,实行劳动安全卫生流程,完成劳动任务,从而兼顾了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引使用方法条
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条例